《老子》五千言,相传为老子出函谷关时所著,老子名李聃,是中国道家和道教的宗师始祖,被东西方共同尊为“中国哲学之父”。老子及其思想对道家和诸子百家的形成、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对人类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的进步、对古今知识分子乃至平民百姓的生活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历史影响。他所著的这本《老子》更被称为“万经之王”,翻译成640余种文字,其数量仅次于《圣经》。因而,老子也被后世尊为“诸子之师,百家之首”。
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以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乃“夫莫之命(命令)而常自然”,因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具有“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
《老子》书中包括大量朴素辩证法观点,如以为一切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反者道之动”,并能由对立而转化,“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又以为世间事物均为“有”与“无”之统一,“有、无相生”,而“无”为基础,“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书中也有大量的民本思想:“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就是无为而无不为。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从天地无人推而自行,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这就是自然。